关于成立文华学院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的通知

 

 

 

 

各学部:

为培养学生 “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意识,20183月至4月,按照学校党委的工作部署,学生工作处(部)以问题为导向,着手开展了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的调研及筹建工作,现决定成立文华学院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文华学院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组织机构。文华学院大学生自律委员会(以下简称自律委员会)是在学生工作处(部)领导指导下开展工作的学生自治组织。自律委员会下设学习部、生活部、校园安全部,成员由学生工作处招募选拔。各学部成立自律委员会分会。

2.自律委员会的工作职能。⑴在学风建设方面,认真做好“三早四率”等基础检查数据分析与通报工作,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⑵在寝室建设方面,协助做好学生宿舍卫生检查、评比及违规电器的检查通报等工作,促进学生良好生活习惯的养成;⑶在校园精神文明方面,劝导和纠正学生中的不文明行为,引导学生形成“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自律意识;⑷在校园安全教育方面,协助做好校园安全宣传工作,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参与校园安全检查、校园安全巡逻等工作。

3.自律委员会工作要求。参与自律委员会中的学生干部,需增强思想觉悟,严以律己,遵纪守法,敢于管理,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意识,密切同各级学生组织的沟通与联系,为服务全校学生作出贡献。

4.请各学部和相关部门支持自律委员会的学生干部开展工作,关心他们在学习等方面的进步,在综合素质测评、评优评先、组织发展等方面参照学生会同级学生干部的情况给予等同对待。

5.请各学部根据自律委员会组织机构、工作职能等情况,制定本学部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分会的工作实施方案,于426日前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学生工作处(部)

2018418

 

 

 

 

 

 

 

 

 

 

             

  作者:   更新时间:2018-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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