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学校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和应急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和消极影响,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成立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分管安全稳定的副校长(或党委副书记)
成 员:校长办公室、党办、后勤保卫处、学工处、宣传处、教务处主要负责人和学部党总支书记。
二、现场应急处理
现场应急处理程序。
1.遇到突发事件时,保持镇静,沉着应对,立即向后勤保卫处报告,并根据现场情况分别拨打“110、119、120”报警电话,控制现场局势,组织师生员工施救或自救,努力将人员伤亡减少到最低程度。
2.立即向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小组报告,启动应对突发事件预案,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处理突发事件。
3.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小组立即赶赴事发现场,配合有关部门抢险救灾,组织抢救伤员,监控险情,关注舆情。
4.及时与伤患人员家属取得联系,做好对伤患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
5.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取证工作;做好媒体应对。
三、信息报送
涉及安全稳定的突发事件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由校党委办公室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校后勤保卫处向属地公安机关报送(只报结果,慎报原因)。
四、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程序
(一)火灾
1.立即切断发生火灾所在地的电源。
2.立即拨打“119”。
3.现场人员用灭火器扑灭初始火灾。
4.迅速向后勤保卫处报告,请求支援。
5.组织师生紧急撤至安全地带。
6.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7.保护现场,做好涉及火灾事故人的谈话记录。
(二)学生食物中毒事件
1.凡就餐后,学生中出现不明病因的肚痛、胸闷、恶心、乏力昏沉、呕吐、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向相关负责人报告。
2.迅速拨打120急救或组织车辆转运病者送医。
3.经学校批准后,迅速与家长或家属联系。
(三)暴力伤害或抢劫等事件
1.发现不法分子行凶、行窃、抢劫、劫持人质、纵火、破坏公私财物等违法行为时,立即报警110。同时:
① 迅速报告学校后勤保卫处。
② 对歹徒进行劝阻或制服,保护在场师生安全。
③ 将受伤人员送入附近医院进行救治。
2.记录不法分子的体貌特征和其他犯罪情节(有条件的摄影摄像),收集不法分子施暴凶器,保护好案发现场。
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当社会上出现流行病疫(如“非典”、“流脑”等),凡师生中出现与该病相似的症状时,要马上报告学校有关负责人,及时送医诊断,一经确诊为传染性流行病或疑似传染病,立即采取下列应急措施:
1.对该生所在宿舍、教室等有关公共场所进行严格消毒和隔离。
2.杜绝染病师生带病上课、工作。
3.在防疫部门指导下,采取防范及保护措施。
(五)学生活动中的意外事件
学生在校群体性活动(如体育课、运动会、集体活动)或由学校统一组织的校外活动(如春游、秋游、社会实践等活动),若发生学生伤害、失联等突发性事件,必须根据情况及时处置;并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或领队者为应急处置第一责任人。
(六)学生精神失控事件
1.发现学生突发情绪失控或情绪失常,知情人应第一时间向辅导员报告,并寻求失控或失常学生易于接纳的人到现场帮助稳定情绪,后送医。
2.不具备送医条件的特殊失控失常者,相关学部派人24小时看管失控失常对象,并及时联系家长到校处理。
(七)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
1.学生离校失踪后,知情人应及时将情况向辅导员和学部负责人报告,学部立即向学校分管领导报告。
2.学部对去向不明的学生立即组织查找。
3.在查找无果的情况下,学校将情况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同时联系属地公安部门,请求帮助查找。
(八)学生自杀或意外伤亡事件
1.发生学生自杀或意外伤亡事件,知情人员应立即报警110或120,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实施救治,并及时将情况报告给辅导员,辅导员所在学部及时向学校后勤保卫处、学生工作处等职能部门报告;同时,向学校分管领导报告。
2.有关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人员控制现场,及时将伤者送医救治。
3.联系学生家长前往医院,配合处置有关事宜。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文华学院
2018年5月10日
文华学院校长办公室 2018年5月10日印发
共印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