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一、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文华学院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湖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校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把应对突发事件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活动都纳入调整范围之内。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二)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三)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四)影响学院安全与稳定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
三、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管理和服务功能,把
保障师生员工的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的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学校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建立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快速反应机制。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应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告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各单位、部门负责人是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第一责任人;(三)预防为主,及时控制;(四)系统联动,群防群控;(五)区分性质,依法处置;
(六)加强保障,重在建设。
四、突发公共事件的级别划定
按照事件的紧急程度、形成的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可能蔓延发展的趋势等分为:重大事件和一般事件。具体情况按照文华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事件级别划分原则来划定。
第二章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文华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党委书记、常务副校长担任组长,成员为各学部总支书记、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根据事件的不同类别,负责统一组织和指挥校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处置情况。
二、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长办公室。
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负责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应的数据和信息,提出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见和具体措施报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单位处理突发事件的经验和做法;督促、检查各单位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情况;督促有关部门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第三章 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全校各单位要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信息报送要求迅速、准确、续报,信息报送主要内容为:(一)事件发生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等情况;(二)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三)事发后已经采取的措施;(四)校内外公众及媒体方面的反应;(五)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六)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二、在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各单位、部门应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各专项应急处置工作组要狠抓落实,细化工作措施,落实人员,明确责任,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
三、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性管理,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提高队伍理论素质和实践技能,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实战能力。
四、具体的预警行动详见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中的相关内容。
五、信息发布要全面、客观、准确、及时。
第四章 应急预案启动标准和响应程序
一、重大事件应急响应
重大事件发生后,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相关单位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处置工作,并将事态发展、处置情况及时报省教育厅和上级有关部门。按照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的指示,学校全力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二、一般事件应急响应
一般事件发生后,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相关单位立即启动相应预案,迅速平息事态。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情况及时报省教育厅和上级有关部门。
第五章 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学校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二、物质保障
后勤保卫处要协调建立处置突发事件的物资储备,保障妥善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充足。特殊应急物资应由专人保管,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物资存放合理,保持通道畅通,物资运输便利、安全。
三、资金保障
学校进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时,学校财务处要确保所需经费到位。
四、人员保障
学校成立由相关单位人员组成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备队,一旦启动预案,应急预备队立即投入工作。
五、培训演练保障
学校将定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队伍的技能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模拟演练,提高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
具体保障措施分别见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中应急保障部分。
第六章 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一、事故灾难与自然灾害类事件的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学校实际情况,将事故灾难与自然灾害按严重程度,分为二级:重大事件和一般事件。
(一)重大事件: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灾害或自然灾害。
(二)一般事件:对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造成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影响的事故灾害或自然灾害。
二、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一)火灾事故处理:学校突发火灾事故,发现的个人和部门要立即拨打学校24小时报警电话(87539110)和119请求救援,并向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职工开展救人和灭火工作,并在消防队伍到现场后,主动提供有关信息,配合保卫部门、消防队伍组织救人和灭火抢险工作。灭火结束后,火灾单位要协助保卫部门、消防部门查明火灾原因,并采取诸如切断电源、煤气等紧急安全措施,避免继发性危害;抢救伤病员,配合有关医疗机构妥善安置伤病员;解决好教师、学生等受灾人员的安居等问题。
(二)建筑物倒塌事故处理:学校发生房屋、围墙倒塌等建筑物安全事故,学校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在第一时间赶赴一线,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迅速采取诸如断电、气等措施,并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消除继发性危险;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指挥各工作组和相关部门组织解救受困人员,抢救伤病员。
(三)人员拥挤踩踏事故处理:学生工作处、团委、后勤保卫处等相关部门要做好大型集体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及时排查拥挤踩踏事故隐患,坚决避免拥挤踩踏事故发生;发生拥挤踩踏事故,事发单位要迅速开展现场疏导和救护工作,并向事故灾难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报告;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在第一时间亲临一线指挥,根据事故启动应急预案,控制局势,制止拥挤,做好人员疏散工作;组织人员对受伤者进行人工呼吸、止血等应急抢救处置,尽快将伤病员送往医院抢救,妥善安置伤病员,必要时请求当地政府支援帮助;迅速通知受伤人员亲属,及时向师生和亲属通报相关情况,确保师生和亲属情绪稳定。
(四)校园爆炸事故处理:学校发生爆炸事故后,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爆炸现场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疏散人员,控制现场的秩序,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检查并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切实保护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如果发现肇事者或直接责任者,应立即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认真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搜寻物证、排除险情,防止继发性爆炸等事故。
(五)突发危险品污染事故处理:相关部门应根据各类危险品的特性,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在实验操作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后,指导教师应立即组织学生撤离和人员救护,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扩大;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和各工作组应及时赶赴现场,初步查明情况后,迅速制定消除或减轻危害的方案,并立即组织人员施救;对有毒物质污染可能危及师生生命安全的,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立即采取相应有效措施,控制污染事故蔓延,必要时应组织疏散或撤离;危险排除后,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妥善处理环境污染事故。
(六)学生群体性事故处理:学校举办的各类大型文体活动,必须按有关规定做好专项安全保卫方案,落实安全保卫措施;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活动组织者和学生工作人员要稳定现场秩序,根据室内、室外不同情况组织师生有序疏散逃生,担负起保护学生生命安全的责任,尽力避免继发性灾难;学校有关领导和保卫部门以及活动组织单位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亲临一线,组织疏导、抢救伤病员,要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等政府有关部门报告,积极争取省市政府的支援帮助,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七)校园恶性交通事故处理:学校校园发生恶性交通事故,遇有学生、教工死亡、受伤等情况,学校领导和保卫处、校医院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立即向医疗救助部门求助,向公安交警部门报告;学校保卫部门负责保护好事故现场,有效控制肇事人,寻找证人;学校后勤保卫处协助公安部门及时查明事故情况。
(八)外出组织实习、参观、考察等活动安全事故处理:活动开展前要建立健全安全工作领导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工具和设施;完善通讯体系,做好人员通讯联络工作,定期清点人员,及时沟通信息;事件发生时,及时向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和活动组织单位报告,同时积极开展必要的救助和自救工作;各单位、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对事件做出准确判断,权衡事件的轻重,统一认识,统一指挥,协调好学校和事故现场两方面的工作,积极开展救助;积极争取事故发生地当地有关部门的支援帮助。
(九)突发后勤安全保障事件的处理:
1、后勤保卫处要做好食堂、学生宿舍、教工宿舍等重点场所以及供水、供电、供暖和信息化设施等突发事件防范工作。对重点场所和关键部位要加强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各种服务设施的安全运行,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发生泄水、断电、燃气泄漏等重大事故的紧急情况时,学校有关领导和后勤保卫处负责人要立即赶到现场,组织人员迅速采取应急措施,进行抢修和抢救,控制事态,重大事件时请求省市区有关专业部门支持,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
3、食堂、餐厅等炊食供应部门以及蓄水池、供水塔等二次供水部分必须有完备的安全保护设施,一旦发生污染事件要立即停止使用,做好现场保护,并联系省市政府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疫、化验和排污处理。
(十)校园周边突发安全事故处理:
校园周边突发安全事故时,积极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恶化和扩大;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正确引导师生员工情绪,稳定校园秩序,避免恐慌和动荡。
(十一)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根据国家有关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和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关于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进行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自然灾害预报后的应急响应
根据有关规定,在政府发布自然灾害预报后,学校即可宣布进入预备应急期。预备应急反应主要包括:
(1)根据省市政府统一部署,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预案的执行情况;
(2)按照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发布躲避通知,必要时组织避灾疏散;
(3)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灾情检测工作;
(4)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生命线等工程的应急保护工作;
(5)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
(6)防止自然灾害谣传或误传,不信谣、不传谣,避免发生衍生灾害,保持社会安定。
2、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反应
破坏性自然灾害发生后,在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学校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负责领导校内应急工作。并根据灾害等级,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自然灾害发生后,学校迅速向上级部门报告灾情。学校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立即运作,主动保持与上级部门的不间断联系,及时报告灾情和应急进展情况,在政府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全校上下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全力以赴、妥善处置,在组织自救的同时,积极争取救援,尽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灾害发生后应急措施的主要内容:
学校在属地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首先做好校内的抢险救灾及自救、互救、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如下工作:
(1)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
(2)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
协助组织力量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防治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3)城市基础实施抢险与应急恢复
协助交通部门恢复被毁坏的公路和有关设施。
协助电信部门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保障通信畅通。
协助电力主管部门调运电力维修物资,保障灾区电力供应。
(4)粮食食品物资供应
协助有关部门调运食品与物资,保障灾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5)灾民安置
协助民政部门调配救济物品,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6)维护社会治安
协助、配合公安、武警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
(7)消防
协助消防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和火灾的扩大蔓延。
(8)次生及衍生灾害防御
协助有关部门对本区域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地区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及时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稳定情绪,防止衍生灾害的发生。
(9)灾害损失评估
协助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灾害损失评估。
(10)应急资金
财务处做好应急资金拨款准备。
(11)接受救援
协助民政部门接受政府、社会提供的紧急救援。
4、善后与恢复
应急任务和生命救护活动结束后,工作重点马上从应急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及时开展补救工作,积极做好善后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要做到:
(1)做好事故灾难或自然灾害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在事故中死亡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对有各种保险的伤亡人员要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赔付;
(2)及时查明事故原因,严格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稳定校园秩序,疏导师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3)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补救、防范,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4)总结经验教训。要及时总结,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对因玩忽职守、渎职等原因导致事故发生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防灾救灾、执行应急预案不力或措施不当,造成扩大、激化矛盾者,要对有关责任人和单位进行追究责任;
(5)配合公安消防、环保、民政等有关部门,做好事故案件侦破或者灾害调查工作。
5、事故灾难或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结束后,学校各有关部门应加强有关预防措施。后勤保卫处要加强校内安全保卫和各项设施的安全检查,杜绝安全隐患;关注校园周边安全状况,及时向地方党委和政府反映存在的隐患,提出整改的意见和建议,并协助地方政府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治;学生工作处、校团委要配合后勤保卫处加强学生日常防灾、避灾知识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第七章 附 则
一、本预案是我校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文件,学校各单位应遵照执行,并参照本预案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报我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在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中,对有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鼓励和表彰;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法规和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预案启动实施由领导小组组长决定。所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相关单位负责人要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严格执行和遵守信息保密制度,遵守工作纪律,确保信息安全,并保证联系方式畅通、便捷。
四、本预案由学校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学校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组织有关部门,及时修订本预案。
五、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